今日热文:拉卡拉股价下跌13% 整顿第三方支付机构“跳码”浮出水面
4月18日晚间,拉卡拉(300773.SZ)公告称,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
19日上午,拉卡拉股价从开盘19元直线下跌,跌幅一度超15%;截至下午收盘,股价报17.66元,跌幅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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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分析表示,“支付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即支付行业内俗称的“跳码”行为。
由于商户在收款时使用了银行、清算机构和支付机构共同提供的银行卡收单服务,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已经形成了标准类商户0.6%、优惠类商户0.38%和减免公益类商户0%的模式。
2016年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实施,发卡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之间的刷卡手续费的分配结构发生改变,上述服务费比例也由之而来。这项规定随之被支付行业成为“96费改”。
“支付机构正是利用‘96费改’后对民生类和公益类商户的优惠政策,通过自身系统技术变造等手段,将标准类商户变造为民生或者公益类商户,在差异化的费率定价之下,以获取更多利润。”博通分析表示。
国金证券一份研报分析,“支付行业费率现状为,支付服务费率=收单机构费率+发卡行费率+清算机构费率,发卡行及清算机构服务费率规定了上限,收单侧费率市场化定价,目前刷卡收单服务费率约0.6%,条码收单费率约0.38%,发卡行、清算机构施行服务费率达到上限下,分润比例为发卡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7:2:1”
据此可见,支付机构的“跳码”行为,同时会损害发卡行和清算机构的利益。
公开信息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拉卡拉于今年1月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实现净利润3亿元到4亿元,相较2021年同比下降63.05%-72.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录得净利润2.24亿元到3.24亿元,同比下降64.58%-75.51%。
拉卡拉股票近5日陆股通资金呈现持续卖出状态,仅4月18日就被陆股通净卖出893.52万元。
截至发稿时,拉卡拉方面未回应记者“具体退回金额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问题。18日的公告中,拉卡拉提示,“本次重大事项以及后续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针对支付收单市场的一些乱象,2021年10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做出了专门规定。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特约商户代码、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5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自2022年年中开始,市场就有传言称,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因“跳码”、“套码”等问题被清算机构、银行方追偿损失,金额以亿计。
从金额来看,被“追偿”或比被罚款,更令支付机构资金压力大增。此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的罚单,千万元级别已算大笔。2022年,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6张超千万元罚单。最高的一笔罚单是银联商务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5.72万元,罚款6516万元。4名银联商务时任相关责任人一并受罚。
博通分析预期,行业整顿或许早已开始,后续也可能会有更重磅的行业信息将会于近期披露。
2023年4月14日,央行召开2023年支付结算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包括“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继续强化支付市场监管,着力规范行业秩序,切实维护良好生态。”(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